对于一家新成立的公司来说,在开发票方面的限制你了解吗?或者说,你有没有遇到这种情况,你要求开发票的时候却被告知没有发票了,这个月已经开不了了。这个时候你会不会产生一种别人故意不给你开发票的想法,其实不然,而是对于某些刚成立的公司来说,在开发票方面确实是有所限制的。
国务院总理5月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确定,进一步简化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的办理环节。其中有一条讲的是今年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要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一半以上,由目前平均20多个工作日减至8.5个工作日,其他地方也要积极压减企业开办时间,明年上半年在全国实现上述目标。这样的通知一执行就会出现一个问题,就是刚成立的公司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够给客户开发票。
一般来说,新成立的公司一旦启用税种之后,就需要开始申报纳税,同时也具备了开具发票的功能,当然了,纳税义务也开始了,千万不能出现逃税、漏税的行为,否则会被税务稽查。那么公司具有了开具发票的功能之后,如何领用发票呢?我们先要看公司是否要申请一般纳税人。如果要申请,就先申请一般纳税人。如果不申请一般纳税人,只是小规模纳税人若每个季度开票量在9万元以上,也是可以购买税控设备自行开票的。但需要注意的一点就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与财务负责人不能是同一个。
一般纳税人可以领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小规模纳税人一般只能领取增值税普通发票。专用发票的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25份;普通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也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50份。所以,对于企业来说,一旦一个月的这些份额用完之后,是没有办法在进行开具的,大家要多多理解哦。